低值仪器,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范围及领用,帐务,调拨,报废,赔偿等管理方法依据院发《低值仪器,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》执行,根据我室的具体情况定如下管理细则:
1、实验室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人员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,领用,帐务,调拨,报废,赔偿等只能由专职负责人经办。
2、购进前需经认真论证,确保购进后利用率高,投资合理。
3、每次领用必须持《低值耐用品领用卡》,进货时应严格验收,填写《低值耐用品验收记录表》,建立原始文档。
4、日常应根据实验教学要求,提前准备好所用仪表和器材。
5、仪表故障应及时维修,维修期限不超过15天,无法维修的应及时向供应处报修,完好率应在95%以上。
6、除专职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外借本室设备。外借设备时必须填写《电子电路实验室仪表外借登记表》,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方可。本室设备不直接借给学生,必须由学生的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出面办理借出手续。
7、每学期期末和毕业分配前,必须清理《电子电路实验室仪表外借登记表》,催促外借的设备及时归还,无特殊情况,学期末所有外借的设备必须归还我室。
8、常用低值仪表应每周清点一次,发现缺疑应及时查找,明确责任。每学期期末应全面清点一次,并按供应处的要求上报建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