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(STITP)立项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coalab发布时间:2023-10-18浏览次数:10

2009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即将展开,根据南京邮电大学STITP工作程序,将于2009310起开展2009年度的STITP的立项工作。有关STITP立项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原则

1.注重过程参与

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。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,自主选题、自主设计实验实训、组建实验实训设备、实施实验实训、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,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、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。

2.注重实践创新

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,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,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,在探索、研究、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,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。

3.注重切实可行

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、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。

4.注重与教师科研项目结合

为了提高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的总体质量,提升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水平,使学生有机会较早的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,请各学院广泛动员有科研项目的教师指导学生积极申报。与教师科研项目结合较为密切的科技创新训练项目,如学院申报名额受限,可用学校机动名额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项目申请人为2007级本科生,项目小组不超过3人。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,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。

三、选题范围

1.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(服务)课题中的子项目;

2.开放实验室、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;

3.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制作项目;

4.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,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;

5.社会调查项目;

6.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各学院STITP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STITP的宣传、项目申报、项目立项、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推荐校级以上项目。

2.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推荐的STITP项目进行评审并报校STITP领导小组审核批准,本次评审分二批进行,第一次评审未通过的项目返回修改后可参加第二次评审。

3、学校将从2009年度STITP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。

五、组织管理

1.校级一般和院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(中心)负责组织与管理(项目的立项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),校STITP领导小组负责抽查。

2.校级重点以上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与管理。

3.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还将根据“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”进行(见“http://www.ec.js.edu.cn/政务公开/行政公文”)。

六、经费资助

1.院级STITP项目经费资助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(中心)按项目实际情况资助,但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校级项目。

2.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的经费资助按照学校STITP相关规定执行。

3.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,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、额度进行配套。经费由学校代管,由承担训练项目的项目组使用。

七、申报时间

请各学院于2009328日前将推荐为校级项目的“南京邮电大学科技创新训练立项申请书”上报教务处,届时校STITP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,第一次评审在410左右,第二次评审在510左右,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校STITP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、公布。